甲方(委托方):_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/身份證號:
法定代表人:
住所地:
聯系電話:_
乙方(服務方):_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
法定代表人:
住所地:
聯系電話:_
鑒于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在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店鋪提供運營服務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,達成如下協議,以茲共同信守。
第一條 服務內容與期限
1.1 乙方為甲方提供在【 】平臺(如淘寶、天貓、京東、拼多多等)開設并認證的店鋪(店鋪ID或鏈接:_)提供全方位的電子商務運營服務,具體服務項目包括但不限于:店鋪日常運營與維護、商品上架與優化、營銷活動策劃與執行、推廣投放(直通車、鉆展、信息流等)、視覺設計(詳情頁、主圖、海報等)、客戶服務與售后支持、數據分析與報告等。
1.2 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,共計_個月。合同期滿前一個月,雙方可協商續簽事宜。
第二條 服務費用與結算
2.1 服務費用采用以下第【 】種方式計算:
(1)基礎服務費+銷售傭金:每月基礎服務費為人民幣元;銷售傭金按甲方店鋪通過乙方運營服務所產生的實際成交額(扣除退貨退款后)的%計提。
(2)純銷售傭金:不設基礎服務費,銷售傭金按甲方店鋪通過乙方運營服務所產生的實際成交額(扣除退貨退款后)的%計提。
(3)固定服務費:每月/季度固定服務費為人民幣元,不設銷售傭金。
2.2 結算周期:按月結算。每月【 】日前,乙方提供上月運營數據報表及費用結算單,經甲方確認無誤后,甲方在【 】個工作日內支付相應費用。乙方在收款后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發票。
2.3 甲方指定收款賬戶信息:
開戶名:_
開戶行:
銀行賬號:_
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
3.1 甲方保證對其委托經營的商品或服務擁有合法、完整的知識產權及經營授權,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及平臺相關標準,并對因此產生的任何法律糾紛承擔全部責任。
3.2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商品信息、庫存數據、營銷資源(如優惠券、樣品)等運營所需資料,并確保其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
3.3 甲方應按時足額支付服務費用。
3.4 甲方有權定期聽取乙方的運營匯報,并對乙方的服務提出合理建議與要求。
3.5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,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。
第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
4.1 乙方應組建專業團隊,勤勉盡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運營服務,努力提升店鋪銷售額、流量、轉化率及品牌影響力等指標。
4.2 乙方應定期(每月/每季度)向甲方提供運營數據分析報告,并就運營策略與甲方進行溝通。
4.3 乙方在運營過程中應嚴格遵守電商平臺規則及國家法律法規,不得實施任何刷單、虛假交易等違規行為。
4.4 乙方應對運營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(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數據、客戶信息、商品成本等)予以保密,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用途。
4.5 乙方保證其服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。
第五條 知識產權
5.1 甲方店鋪內商品本身相關的商標權、專利權、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歸甲方或相關權利人所有。
5.2 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創作的文案、設計圖、短視頻等作品(以下簡稱“運營作品”)的著作權,雙方約定歸【 】方所有。若約定歸乙方所有,則甲方在本合同期內及店鋪持續經營期間享有免費的、不可撤銷的使用權。
5.3 未經權利方書面許可,任何一方不得將上述知識產權用于本合同約定以外的用途。
第六條 合同終止
6.1 合同期滿,本合同自然終止。
6.2 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,經守約方書面通知后在【 】日內仍未改正的,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,并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。
6.3 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災害、政府行為、平臺政策巨變等)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,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,互不承擔違約責任。
第七條 違約責任
7.1 若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用,每逾期一日,應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。
7.2 若因乙方重大過失或違規操作(如違反平臺規則導致店鋪被處罰)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,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,但賠償總額不超過甲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總額。
7.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,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。
第八條 免責條款
8.1 因電商平臺系統維護、故障、政策調整,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店鋪經營數據波動、服務中斷等,乙方不承擔責任,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協助采取補救措施。
8.2 因甲方提供的商品質量、資質、物流等問題引發的客戶投訴、平臺處罰及經濟損失,由甲方自行承擔。
第九條 爭議解決
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,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十條 其他
10.1 本合同一式【 】份,甲乙雙方各執【 】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。
10.3 本合同未盡事宜,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,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4 通知與送達:本合同履行過程中,往來通知應以書面形式(包括電子郵件、平臺站內信)送達以下地址。一方變更地址的,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,否則按原地址發出的通知視為有效送達。
甲方送達地址:_ 聯系人: 郵箱:
乙方送達地址: 聯系人: 郵箱:_
(以下無正文)
甲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權代表)簽字:
日期:_年月_日
乙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或授權代表)簽字:
日期:_年月_日